发布时间:2014-01-2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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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目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很容易出现盲目投资,常常成为市场剧烈波动的受害者。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各项制度的制订都是以保护投资者为第一出发点,而保护的方式正在逐渐由监管机构被动保护变为引导投资者主动自我保护。
设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让投资者学会主动去保护自己。其设计理念正是为了引导那些不适合的散户投资者远离风险,让他们认真衡量自身是否拥有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相匹配的风险意识和资金实力,去评估自己是否适合参加到这个市场中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对投资者负责任的表现,而并非是为了设置进入壁垒来限制他们的投资权力和利益。
具体来说:一、限定一定规模的开户保证金要求可以让投资者产生为什么要设置这个资金要求的疑问,主动去寻找原因,从而了解到一手股指期货合约的定价及杠杆比例,以及期货交易控制仓位、禁忌满仓的操作原理;二、严格的股指期货知识测试可以让投资者在准备和参与测试的过程中,接触和学习与股指期货相关的各项知识,做好参与交易的知识储备;三、参与仿真交易实践或商品期货交易经历可以让投资者熟悉股指期货的各项交易指令,引导他们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主动去寻求解答,成为一名合格的股指期货市场入门者;四、诚信记录等要求突出了股指期货市场对投资者信用的强调,可以让投资者意识到到期履约、买者自负、以及熟悉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的重要性。
同时,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过程,对全体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都会起到警醒作用,提醒他们在入市前需要对不同金融产品的风险进行比较和评估,促使他们加强学习和了解各类金融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功能,使他们可以对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知识水平进行一次很好的反思,在未来的投资实践去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更好地进行投资操作。这样不仅有利于市场的平稳运行,而且还能推动我国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