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市场怎么做(来源:中国证券报)-凯发集团官网

成熟市场怎么做(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4-01-24 【 】

做目前证券市场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均高度重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且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各具特色的体制,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 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美国国会于1970年通过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并据此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该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化解券商因财务危机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其会员由所有证券经纪商组成,每年上交会费(投保),每个投资者可以从该公司获得最高50万美元的保险赔偿。该公司在证券公司陷入困境时有权力接管公司,负责清理券商的财产、债权债务,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诉,保证投资者的资产得到保护。由此使所有受到券商破产影响的投资者,可及时从该公司得到赔偿。

针对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与证券欺诈行为,美国国会先后于1984年和1988年通过了《1984年内幕交易制裁法》和《1988年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实施法》。法律允许一个交易者对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人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并规定内幕交易者将受到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其中刑事处罚规定:对个人的内幕交易最高罚款金额为100万美元,对法人的为250万美元,同时因内幕交易而违法犯罪者的刑期最高为10年。

— 奖励制度。美国证监会还建立了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奖励制度。按美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任何人如能够提供关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证据,在法律诉讼成功后,可以从证监会得到最高10%的民事罚款奖金。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英美等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如公司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对公司造成损害,而公司通过诉讼追究法律责任时,具有法定资格(如在一定期限内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依法行使代表诉讼权,以公司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究该董事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股东还可以自己的名义对董事提起诉讼,以补偿自己的损失。但这种诉讼赔偿只在董事与提供诉讼的股东之间进行,只有起诉的股东才能获得赔偿,没有起诉或不能起诉的股东则不可能得到赔偿。

美国的诉讼费用低廉,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发达。日本形式上承认,但诉讼费用过高,因此无法推广。因此在国外,建立诉讼费用的支援制度,即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小股东的诉讼费,小股东胜诉,则保险公司一起分享收益,小股东败诉,则由保险公司承担费用。

— 投资人服务与保护中心。台湾地区于1984年成立了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1998年3月,基金会设立投资人服务与保护中心,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并解决投资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纠纷。投资人服务与保护中心由法律、会计专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是提供法令咨询服务,受理纠纷的申诉、调处与诉讼,办理归入权案件。台湾基金会负责协助投资者对公司董事的渎职行为提起诉讼。这个基金会属于非政府组织,是我们可以借鉴的模式。基金会启动基金可以来自政府、交易所及业界赠款,后续资金来自市场交易费的一小部份。基金会可以在所有上市公司都买一股,这样就可以对违法的董事或控股股东提出诉讼。协会在监测市场和提出诉讼方面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合作。

— 赔偿基金。香港联合交易所于1985年设立和维持一个称为联合交易所赔偿基金的赔偿基金。为此设立了证券赔偿基金委员会,该委员会必须在符合有关规定下负责管理赔偿基金。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由监察委员会委任,其中至少二人须为监察委员会理事,而另外二人须为由交易所公司提名的人。监察委员会须提名一 个身兼监察委员会理事的委员会委员为委员会主席。在符合监察委员会的任何指示下,委员会可按基金认为适合的方式规管其处事程序。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