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7 | 来源: | 【 】 |
|
1.申报条件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地区)资源库申报项目发起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组织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组织机构”),现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地区)资源库申报项目进行申报,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申报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外部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更加有效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组建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地区)资源库,并不断完善外聘律师信息资源,供本公司及所属各层级成员企业使用。
2.2 申报范围
2.2.1 本次申报范围为北京地区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
2.2.2 本次申报的法律服务机构,按专业领域分为非诉业务类、诉讼业务类、涉外综合类。非诉业务类按专业分为6个组别,诉讼业务类按专业分为6个组别,涉外综合类1个组别,共13个组别。具体如下表:
专业分组 |
非诉/诉讼 |
专业类型 |
主要服务内容 |
第一组 |
非诉 |
资本市场与金融(一)——股权资本市场 |
包括ipo、分拆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具体业务领域。 |
第二组 |
非诉 |
资本市场与金融(二)——债券资本市场 |
债券市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具体业务领域。 |
第三组 |
非诉 |
资本市场与金融(三)——基金 |
包括私募、政府基金、公募reits、资管产品、资产证券化(abs/abn)等具体业务领域。 |
第四组 |
非诉 |
国企改革 |
国有企业混改、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内部资产整合重组等业务领域。 |
第五组 |
非诉 |
投资并购类 |
包括对外股权投资、股权处置、非上市公司股权并购、反垄断审查、破产重组等具体业务领域。 |
第六组 |
非诉 |
项目投资 |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及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合作等业务领域。 |
第七组 |
诉讼 |
建筑工程类 |
代理建设工程投资、承包及与之有关的分包、实际施工人诉讼等纠纷案件。 |
第八组 |
诉讼 |
其他合同类 |
代理建设工程合同之外的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 |
第九组 |
诉讼 |
海商海事类 |
代理包括船舶碰撞、触碰、污染等侵权损害责任纠纷,船舶建造、买卖、租赁、修理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船员管理、多式联运、港口作业等纠纷案件。 |
第十组 |
诉讼 |
知识产权与竞争类 |
代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 |
第十一组 |
诉讼 |
商事类 |
代理与公司(含破产程序)、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 |
第十二组 |
诉讼 |
侵权责任类 |
代理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纠纷案件。 |
第十三组 |
诉讼/非诉 |
涉外综合类 |
涉外诚信、反腐败、反垄断、出口管制、生态环保合规业务,境外投资并购、建筑工程索赔业务,涉外金融、境外子公司管理及资产处置业务,境外仲裁业务等。 |
2.2.3 申请人在申报各专业分组时,须同时按照申报文件要求推荐优质的服务团队。申请人北京地区执业律师人数50(含)人以下的,最多可推荐1个团队;50-100(含)人的,最多可推荐2个团队;100-200(含)人的,最多可推荐3个团队;200人以上的,最多可推荐5个团队。
同一律师团队可以跨专业分组推荐,但最多不超过3个专业分组(同一团队负责人将被认定为相同团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系在北京地区依法设立的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总所在北京设立的,申请人仅指总所,不包含该总所在其他地区设立的分所;总所在北京以外的地区设立的,申请人为该所在北京的分所,不含总所及其他分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依法成立并正常运营不少于5年;
3.1.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3.1.3 申请人须具有专职律师30(含)人以上(仅指注册在北京地区的执业律师);
3.1.4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者训诫,或者一定时期暂停受理其签署的法律意见书、申报材料等准监管措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3.2 律师团队资格要求:
3.2.1 服务团队整体要求: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服务团队保持稳定,团队关键人员能够全程跟进。其中,诉讼类组别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非诉类组别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涉外综合类诉讼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非诉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并能够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实际需要协调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3.2.2 团队负责人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就推荐的团队各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服务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须在北京地区注册执业),该负责人应执业10年以上(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年限视同执业年限),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下同)曾经代理中央企业或中国企业500强(进入2020年、2021年或2022年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结果的企业,下同)的诉讼业务重大案件,或近3年为中央企业或中国企业500强提供非诉业务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
3.2.3 服务团队其他成员要求:服务团队骨干律师执业5年以上,其他每名成员须执业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3.2.4 服务团队成员信誉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律师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3.3 申请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团队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4 本次申报项目的申请主体为律师事务所,下称申请人。同一申请人最多可同时申请3个非诉类专业分组、3个诉讼类专业分组,涉外综合类不受分组跨报数量限制。
为避免同一申请人重复提交申请,请申请人做好内部协调工作,确保每一专业分组仅提交一份申请文件,如出现同一专业分组报送多份申请文件的情况,均不予接收!请申请人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该联系人仅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便于发起人开展工作沟通,避免多头联系造成工作混乱。
3.5 本次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报文件的获取
4.1申报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请于 2022年10月 28 日至 2022年11月 3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将申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申请人联系人及凯发集团官网的联系方式发送至组织机构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交法律 组(标明申请的所有专业分组)”,组织机构将会以邮件回复的方式发送申报文件。
4.2 申请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发起人提供的凯发集团官网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 11 日9时00分。
5.2 邮寄或现场递交: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申请文件(u盘,word及盖章的pdf文件,两者内容须一致)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组织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申报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通知的媒介
本次申报通知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ccccltd.cn/)上发布。
7.凯发集团官网的联系方式
发 起 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10-82016882
组织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64997328 18810956059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联 系 人:刘女士